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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五字诀”深入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稿件来源: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2-22 00:00:00

  为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石嘴山市突出“快、准、严、细、远”五个字,从安排部署、数据录入、强化督查、建立清单、健全机制等五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立足“快”字,强化政治担当,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自治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召开后,石嘴山市站在“两个维护”政治高度,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在全区率先启动专项治理工作,高标准部署落实,严要求纵深推进。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王文宇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在对标对表自治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组织领导、治理范围6个方面重点任务,确定“动员部署、问题排查、调查处置、成果巩固”四个方法步骤,确保专项治理在全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1月27日,率先召开全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从发改、财政等部门抽调5名专业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到市专治办工作,先后2次赴自治区专治办对接工作,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负责,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促使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把握“准”字,全面应录尽录,准确掌握数据底数。为做好数据录入工作,石嘴山市及时制定录入工作方案,加大软硬件投入力度,建成录入室2个,复核抽检室1个,配置电脑30台,抽调7名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先学先干,掌握录入要领,选定第三方档案咨询服务公司相关人员,组建50人的专业团队,全力做好档案数据录入工作。1月中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又增加录入人员20名,加配录入设备34台。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抢进度、抓质量,全力以赴推进档案录入工作。结合自治区数据初核反馈的问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业务骨干和第三方录入人员对档案数据录入质量进行“回头看”,逐项排查,严格校对,对错填漏报数据及时整改,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截至目前,共完成数据录入2802个标段,占总任务量的103.4%(个别标段在招标环节分为多个标包,致使标段总数增加),复核标段2800个,复核率99.92%,抽检896个标段,抽检率31.97%,经稽核,全市档案数据录入完成率、正确率位居五市前列整体质量高于全区五地市水平,为后续大数据分析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保障。

  三是突出“严”字,认真开展督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雍建华,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蔡闯先后深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项目录入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对提高数据录入质效提出明确要求。市专治办建立周报机制,每周汇总更新动态录入情况,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化措施,做到应录尽录,数据真实、准确,确保一次性通过自治区交易管理局质量稽核验收。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先后6次开展数据录入现场督查,动态报送监督情况。

  四是紧盯“细”字,细化自查任务,做深做实基础工作。认真对照自治区专治办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整改方案、阶段任务、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对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针对招标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督、交易服务、政策文件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细化自查整改内容,重点查找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干部干预招投标、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方面的问题。强化自查责任,明晰项目实施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之间责任分工,特别对开展同步监督、核准信息数据、报送查纠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使自查整改工作更具可操作性,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是瞄准“远”字,健全长效机制,规范部门行政行为。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查找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各单位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从政策法规、制度机制层面寻找症结原因、研究解决办法,重点梳理规章制度漏洞,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开展风险评估,实现靠制度规范权力,完善靠制度管人管事的内控机制。着力深化评标专家库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现场见证、探索评定分离等方面改革,积极推动“应进必进”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监管,理清各相关部门“标前、标中、标后”的监管职责边界,建立各司其责、信息互通、联防联控、综合治理的机制,完善监管体制和制度规则,着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事项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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